消防救災-本市狹小巷弄劃設標準為何?另如遇有違規停車之情形,應通知哪單位取締?
1. 為確保救災車輛的通行,維護社區公共安全,本市巷弄道路寬度3至5公尺且長度在50公尺以上者,寬度測量以道路兩側設施物淨寬度為標準(含道路水溝蓋)為消防區認定原則,並依法劃設消防區禁止停車黃色標線並設立全天候禁止停車標示牌,並依據「新竹市巷弄道路停車管理自治條例」訂定「新竹市消防區劃設原則及執行實施計畫」據以執行。
2.另有關違規停車取締部分權責單位為新竹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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