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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業院」審議通過 將成為新竹市第32處市定古蹟
發布日期:107-05-29
發布單位:文化局   類別:null

新竹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遺址、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議5月28日下午於文化局召開,座落於樹林頭庄的「淨業院」,經委員現勘及長達二個多小時的審議後,決議指定為市定古蹟,將成為新竹市第32處市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新竹市擁有非常豐富的文化底蘊,市長林智堅上任至今已新增17處古蹟歷建,顯現市府對於文化資產的重視。今指定之「淨業院」將成為新竹市第32處市定古蹟,加上5處國定古蹟,新竹市共計有60處古蹟歷建,其中古蹟37處,歷史建築 23處。
 
文化局表示,「淨業院」座落於樹林頭庄,為竹塹地區龍華派齋堂,由北門鄭崇和孫鄭如蘭於明治35年(1902年)所建,為其元配鄭陳潤(釋號普慈)修佛之所在。根據《新竹州要覽》社寺中記載,淨業院原為齋堂,後來改為禪宗派別。
 
文化局指出,「淨業院」整座建築為傳統合院,兩進兩護形成口字型,再加左右過水及外護龍,面寬共七開間,前埕外設土埆造圍牆,整體格局完整,第一進中央左右次間為斗砌磚造,凹壽式入口及外護龍山牆使用平英式磚砌法,可謂閩南傳統工法與近代工法結合。左右次間水車堵、墀頭的剪黏、交趾陶裝飾仍然保留,護龍山牆有泥塑懸魚裝飾,左側以書冊、右側以畫軸為題材,使用者保存維護良好。
 
在此次審議中,委員現勘後認為淨業院,見證新竹地區傳統齋教逐漸轉為佛教的歷史,其建築為閩南樣式,但受近代日式建築影響,結合了台灣傳統齋堂建築、日治時期日式與洋式建築的技術,呈現各時代特色,且其建築之形制、剪黏、泥塑、彩繪、書法、玻璃、木作、石作、磚作、灰作等作法多元多樣,足以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並具高度歷史、藝術價值。且台灣「齋堂」已所存不多,況其也是新竹地區少數提供女性獨身修行的空間,建物具完整性,不易再現,委員一致決議將「淨業院」指定為市定古蹟。
 
文化局強調,文化資產審議會係針對建物是否具有文化資產價值進行專業判斷。此次雖為部分所有權人申請指定古蹟,但仍有部分所有權人對於保存持反對意見,所以關於私有產權指定古蹟之後續配套措施,未來將持續與所有權人溝通,提供其必要之協助、努力創造雙贏,讓全民共享珍貴文化資產,並發揮其更大之價值與效益。後續也將透過公告及宣導,讓民眾對本市古蹟有更多的瞭解,並積極爭取經費,加強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文資科
新聞聯絡人:林曉華科長 03-542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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