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為因應月初0403花蓮7.2級地震後,保障新竹市學童校園及校舍安全,建請市府針對新竹市內各級市立學校校舍實施建物結構安全鑑定檢查。
有關0403地震校園災損教育處積極查處:
一、教育處於地震發生時第一時間通知各校依防災sop流程處理,並進行全體人員疏散,請各校檢視及確認校園環境師生安全狀況,確保校園人員及環境安全。
二、各校亦進行校園環境復原及修復中,市府賡續掌握各校災損狀況,並管制回報,評估有危險之處也立即拉起安全線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學生誤入受傷,後續依「新竹市政府天然災害復建勘查作業要點」辦理「學校因天然災害要申請災害附件需求經費補助」。
三、本市老舊校舍耐震評估安全及查處:
(一)本市2000年以前興建校舍已全數完成耐震評估作業,並逐年辦理整建,目前耐震係數不足刻正辦理整建者共計7校11棟,將於112至115年度逐年辦理 1校(光華國中信義樓)1棟校舍拆除暨補強工程、2校5棟(港南國小拆2棟蓋1棟、培英國中拆3棟蓋三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依文資保存相關規定進行修復4校5棟(新竹國小百齡樓、育賢國中音樂教室、建華國東第一棟、北門國小百齡樓與同心堂)。
(二)本市2000年以後興建校舍,因應921地震故建築相關法規已修正,皆符合耐震安全,各校亦每月進行校舍安全檢核,若有疑義可報市府申請評估經費,後續依評估結果進行校舍整建。
(三)前揭經費共計31校申請,所需經費2,531萬3,781元,本府已於113年4月12日送經費簽核,核定後函覆學校完成相關復原及修復事宜,俾利保障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