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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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醫學、護理、醫事、檢驗、食品、營養、醫管、藥學、公衛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備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1.衛生稽查及聯合稽查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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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5月10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衛生局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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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薪酬:四等250薪點。
3.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