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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區域

常見問題集 

預留區域
更新日期: 
113-02-28
發布單位: 
勞工處
類  別: 
勞工服務
問題 
謀職假是什麼?適用對象?請假規定?請假上限?
解答 
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3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須提前預告勞工。勞工於接到預告後,如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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