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席致詞:略。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有關「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經費計新台幣31萬2,000元,中央補助經費計新台幣21萬5,280元,本府自籌款計新台幣9萬6,720元,擬動支第二預備金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學校午餐生鮮畜產食材查核與抽驗計畫」中央款6萬元及106年「各地禽品產銷輔導計畫」中央款10萬3,000元,地方政府配合款2萬元,計12萬3,000元(不含農民配合款10萬元),2項計畫共計18萬3,000元整。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納入動物保護及防疫-動物保護及防疫工作-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案由:為辦理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度運用社會福利基金補助長照十年計畫2.0之「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工作計畫」,擴大補助長照業務推動所需人力之新聘約用社工員4名,其購置電腦相關設備,擬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8萬8,000元整,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案由:有關本市兒童醫院興建營運移轉(BOT)案履約管理所需費用新台幣245萬元,擬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客家委員會核定補助「2017新竹市客家義民祭計畫」乙案,擬請同意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新台幣50萬元整,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新竹市小型修繕計畫」乙案,總經費70萬元整。(中央補助金額33萬6,000元(總經費48%),市府配合款36萬4,000元(總經費52%)),擬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教育部核定補助本市社區大學106年度經費資本門計新臺幣20萬9,000元整,其中7萬9,000元擬辦理補辦預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八、提案單位:城市行銷處
案由:為辦理「新竹漁港舊港」之人行步道及附屬設施申請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106年度「加強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及「加強犬貓絕育計畫」,補助款新台幣180萬8,000元(經常門),本府配合款新台幣54萬1,000元,共計新台幣234萬9,000元。部分預算金額已納入本所106年度動物保護及防疫-動物保護及防疫工作-人事費、業務費及獎補助款項下,計畫增額110萬1,000元部分擬以墊付款方式辦理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財政部國庫署補助本市辦理「106年度既有住宅耐震安檢評估」經費706萬元,擬以墊付款方式辦理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二期)-補助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非工程措施(第二階段)」案,概估總經費為390萬元,擬請同意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提案單位:交通處
案由:為辦理內政部營建署106年度「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第三階段核定補助1案,計畫總經費200萬元,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於106或以後年度預算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三、提案單位:都市發展處
案由:為辦理內政部補助本市「新竹市光復段公共住宅及複合性設施先期規劃」乙案,經費計150萬元整 (中央款全額補助),擬請同意以墊付款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四、提案單位:社會處
案由: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度補助本府辦理「發展失能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資源」1案,經費總計新台幣196萬3,000元整,擬以墊付方式辦理1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五、提案單位:人事處
案由:有關核撥歸墊105年度退休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金額共計新台幣5億4,050萬1,211元,其中不足數額新台幣362萬6,028元擬以墊付方式先行辦理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六、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新竹市106年度古蹟歷史建築委託專業服務案」乙案,總經費180萬元整。(中央補助金額126萬元(總經費70%),市府配合款54萬元(總經費30%)),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七、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本市推動106年「新竹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新台幣214萬3,000元整(文化部補助150萬元整,市配合款64萬3,000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八、提案單位:人事處
案由:為修正本市消防局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編制表,並溯自106年5月1日生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肆、陳秘書長章賢提示
針對5月31日遠見雜誌公布之2017「縣市長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請行政處援例邀集各相關局處開會檢討八大施政項目中之弱勢項目,希望精益求精,讓未來的成績能夠更加亮麗。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有關「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經費計新台幣31萬2,000元,中央補助經費計新台幣21萬5,280元,本府自籌款計新台幣9萬6,720元,擬動支第二預備金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學校午餐生鮮畜產食材查核與抽驗計畫」中央款6萬元及106年「各地禽品產銷輔導計畫」中央款10萬3,000元,地方政府配合款2萬元,計12萬3,000元(不含農民配合款10萬元),2項計畫共計18萬3,000元整。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納入動物保護及防疫-動物保護及防疫工作-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案由:為辦理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度運用社會福利基金補助長照十年計畫2.0之「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工作計畫」,擴大補助長照業務推動所需人力之新聘約用社工員4名,其購置電腦相關設備,擬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8萬8,000元整,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案由:有關本市兒童醫院興建營運移轉(BOT)案履約管理所需費用新台幣245萬元,擬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客家委員會核定補助「2017新竹市客家義民祭計畫」乙案,擬請同意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新台幣50萬元整,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新竹市小型修繕計畫」乙案,總經費70萬元整。(中央補助金額33萬6,000元(總經費48%),市府配合款36萬4,000元(總經費52%)),擬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教育部核定補助本市社區大學106年度經費資本門計新臺幣20萬9,000元整,其中7萬9,000元擬辦理補辦預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八、提案單位:城市行銷處
案由:為辦理「新竹漁港舊港」之人行步道及附屬設施申請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106年度「加強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及「加強犬貓絕育計畫」,補助款新台幣180萬8,000元(經常門),本府配合款新台幣54萬1,000元,共計新台幣234萬9,000元。部分預算金額已納入本所106年度動物保護及防疫-動物保護及防疫工作-人事費、業務費及獎補助款項下,計畫增額110萬1,000元部分擬以墊付款方式辦理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財政部國庫署補助本市辦理「106年度既有住宅耐震安檢評估」經費706萬元,擬以墊付款方式辦理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二期)-補助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非工程措施(第二階段)」案,概估總經費為390萬元,擬請同意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提案單位:交通處
案由:為辦理內政部營建署106年度「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第三階段核定補助1案,計畫總經費200萬元,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於106或以後年度預算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三、提案單位:都市發展處
案由:為辦理內政部補助本市「新竹市光復段公共住宅及複合性設施先期規劃」乙案,經費計150萬元整 (中央款全額補助),擬請同意以墊付款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四、提案單位:社會處
案由: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度補助本府辦理「發展失能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資源」1案,經費總計新台幣196萬3,000元整,擬以墊付方式辦理1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五、提案單位:人事處
案由:有關核撥歸墊105年度退休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金額共計新台幣5億4,050萬1,211元,其中不足數額新台幣362萬6,028元擬以墊付方式先行辦理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六、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新竹市106年度古蹟歷史建築委託專業服務案」乙案,總經費180萬元整。(中央補助金額126萬元(總經費70%),市府配合款54萬元(總經費30%)),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七、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本市推動106年「新竹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新台幣214萬3,000元整(文化部補助150萬元整,市配合款64萬3,000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八、提案單位:人事處
案由:為修正本市消防局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編制表,並溯自106年5月1日生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肆、陳秘書長章賢提示
針對5月31日遠見雜誌公布之2017「縣市長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請行政處援例邀集各相關局處開會檢討八大施政項目中之弱勢項目,希望精益求精,讓未來的成績能夠更加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