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議決案
第10屆第1次臨時會
提案人:
許修睿、李姸慧、曾資程
提案號碼:
法規類乙10003號
案由:
為使本市市民得以行使對於地方自治條例及地方自治案由」事項等重大政策之創制、複決權利,並獲具有法律效力規範之保障,擬制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
決議:
照原案三讀修正通過
執行情形:
已完成
本案於108年2月20日府行法字第1080035083號函公布施行。
主辦單位:
民政處
列管狀態:
解除列管
瀏覽人次:2735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