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務會議紀錄

新竹市第9屆市長第130次市務會議
發布日期: 
106-08-23
類  別: 
市務會議分類
發文字號: 
府行文字第1060123811號函
會議主席: 
林市長智堅
會議紀錄: 
温淑芳
會議時間: 
2017-08-22下午1時30分
會議內容: 
壹、主席致詞:略。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專案報告
報告單位: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案由:新竹左岸整體景觀工程計畫專案報告,提請鑒察。
秘書長提示:有關新竹左岸整體景觀工程計畫之分工,為求事權統一,除「景觀及動線標示」及「出入口及意象」工程已執行中,執行單位分別由城市行銷處、交通處繼續辦理外;其餘高灘地綠化、河岸休憩環境等工程及後續需要辦理之工程,均由環境保護局主政辦理。
主席裁示:
一、 有關新竹左岸整體景觀工程計畫之分工,為求事權統一,請相關單位依照秘書長提示事項辦理,惟其中由城市行銷處執行之「景觀及動線標示」部分,請秘書長主持,邀集城市行銷處、環境保護局開會協調,後續由環境保護局參與規劃設計,並接手辦理工程發包等事宜。
二、 新竹市腹地不大,山海之間的距離也非常近,市區的隆恩圳、汀甫圳之水源均取自頭前溪水流,過去是新竹地區賴以維生的重要灌溉水系,但由於時代的變遷,其灌溉功能已逐漸喪失,而成為民眾家庭廢水的排水溝。上任二年多來,陸續整治水岸與市區水系,例如打造隆恩圳的親水空間,並與「新竹之森」串聯,期盼讓隆恩圳重新與環境及居民連結,為市民營造親水、多元的減壓生活環境。此外,本府亦投入許多經費,持續改善17公里沿線景觀環境,並積極推動新竹左岸整體景觀工程計畫,將頭前溪打造成為優質水岸環境,提供市民景觀、休閒、生態、環境教育的多元休憩場域。
三、 未來在推動新竹左岸整體景觀工程計畫時,請環境保護局務必落實「導入生態復育」、「推動環境教育」、「強化民眾服務」、「低維護度高使用率」等四大方向,相信未來的新竹左岸,會是繼十八尖山、青青草原及新竹公園之後,成為新竹市民休閒遊憩場域的新選擇,更是市民邀請外縣市朋友到訪新竹市的必遊景點。
四、 餘准予備查。
肆、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本市國道段1174-1地號1筆市有土地讓售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本市南門段一小段38-7地號市有畸零地案擬辦理讓售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交通處
案由:為交通部106年度「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核定本府辦理「大新竹運輸走廊整合道路交通與電信資訊應用計畫」案,補助金額計新臺幣4,000萬元整(106年補助1,600萬元,107年暫框列補助新臺幣2,400萬元),本府自籌新臺幣222萬7,777元整,改善大新竹地區區域路廊交通問題,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於106或以後年度墊付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案由:有關環保署擬核定本市辦理「頭前溪柯子湖人工濕地引水改善工程」計畫總經費新台幣935萬6,267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款方式辦理,並納入107年預算,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教育部核定部分補助本市辦理「新竹市106年公共圖書館閱讀設備升級計畫」經費新臺幣74萬4,000元(資本門69萬4,000元、經常門5萬元),本市需提列相對配合款51萬7,746元(資本門48萬3,000元、經常門3萬4,746元),擬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市定古蹟新竹都城隍廟、關帝廟防災設備設置」乙案,總經費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9萬元(總經費65%),市府配合款15萬元(總經費25%),所有權人6萬元整(總經費10%))。本案中央補助款及市配合款經費共54萬元整,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並提市務會議審議,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市定古蹟新竹州警察局高等官舍、歷史建築孔廟防災設備設置」乙案,總經費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3萬元(總經費55%),市府配合款27萬元(總經費45%)),擬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八、提案單位: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案由:為新訂「新竹市客雅溪及三姓溪銅放流水標準(草案)」1份,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伍、陳秘書長章賢提示
815停電造成民眾極大恐慌,究其原因,係因資訊不足所致,爾後如有類似的緊急事故發生,下列事項請相關單位注意辦理:
一、 請業管單位負起全責,並掌握相關訊息。以815停電為例,嗣後請產業發展處主動掌握台灣電力公司的相關資訊,平日亦請與台灣電力公司加強聯繫,並思考災情發生時應行準備工作,以利及時提供民眾完整、清楚的資訊。
二、 請消防局、民政單位亦應主動掌握實際災害的情況,並及時回報。
三、 請消防局重新檢視災害應變SOP,並定期演練,以提升緊急事故發生時的應變能力。
綜合裁示: 

一、有關秘書長提示事項,請相關單位務必落實辦理。
二、下週市務會議,請都市發展處就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項目的城鎮之心-步行城市計畫提出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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