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B8%82%E6%94%BF%E6%96%B0%E8%81%9E

竹市府預告放寬危老宅重建 小面積屋主適用重建優惠預計5萬戶受惠
發布日期:108-07-22
發布單位:都市發展處   類別:都市更新

內政部近日與各地方政府研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推動措施,針對此案,新竹市政府本月19日起預告訂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放寬規則草案」,蒐集各界意見。未來將朝放寬危險老舊住宅重建高度、建蔽,亦針對小基地之危老重建容積移轉、免強制退縮等措施進行調整,讓原本老舊街區內臨狹小巷弄、蓋不高、蓋不多的危老宅,一旦順利整合成功後,讓更多小面積老建物得以適用各項重建優惠,增加更新意願,相關獎勵看得到也吃得到。
 
都發處陳凱凌處長表示,新竹市中心地區老舊建築物有結構安全及救災困難等公共安全問題,但多遭遇現況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面前道路寬度不足等問題,縱然依危老條例申請重建容積獎勵,仍無法充分規劃設計利用,影響建築物重建意願。此次放寬重建高度、高度比、退縮等規定,並針對住宅區放寬建蔽率,其中基地面積達400平方公尺者,即放寬申請容積移轉,將加惠許多老舊建物小地主,增加整合重建誘因。
 
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新竹市逾30年屋齡的老屋高達5萬戶,中央為鼓勵老屋更新重建,於106年5月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條例」,推出二項獎勵改建誘因,第一是獎勵法定容積上限30%、第二是放寬高度限制及住宅區建蔽率。為促使民眾積極參與,更祭出「時程獎勵」方案,只要在109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計畫申請者,即可再額外增加10%法定容積獎勵,使容積獎勵上限值提高至40%。
 
都發處指出,危老重建沒有最小基地面積限制,而且審核速度快,相較於「傳統都市更新」程序繁瑣且曠日廢時,危老重建顯得簡單而快速,只要經過「耐震能力評估」符合重建條件,即可申請重建,送件後2個月內完成審查,經確認容積獎勵值後,即可據以申請建造執照。只要取得100%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在109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計畫申請,更能獲得額外10%法定容積的「時程獎勵」。特別呼籲有重建需求老舊屋主,務必把握時間儘速提出申請,以免坐失良機。
 
為積極協助市民解決建物重建問題,市府同步自107年7月起啟動「危老重建輔導團」,迄今已完成20餘場行動教室,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在地化諮詢服務,歡迎市民多加利用。
 
危老放寬草案公告(https://urban.hccg.gov.tw/ch/index.jsp)預告期間至7月30日止,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於預告期間內以書面陳述意見送至新竹市政府都發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46號3樓,03-5285160黃技士。)
 
新聞資料提供: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翁嘉陽 (03)5216121#330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1481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