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席致詞:略。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新聞科)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經管涼亭及圍牆各1座,擬辦理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10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計畫」,本府配合自籌款新臺幣659萬元,擬請同意辦理墊付並依規定辦理轉正,並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辦理超支併決算,提請審議。
決議:追認通過。
三、提案單位:都發處
案由:為辦理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10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總經費共計3億402萬3,000元整(中央款全額補助),其中本年度所需經費計5,984萬4,600元(中央款),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依規定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文化局
案由:有關客家委員會核定補助「110年新竹市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乙案,總經費新臺幣424萬元整,其中中央款304萬元,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依規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民政處
案由:有關「新竹市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份,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民政處
案由:廢止「新竹市政府獎勵宗教團體實施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產發處
案由:有關「新竹市促進產業發展暨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八、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新竹市非營利幼兒園退費基準」廢止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提案單位:人事處
案由:為修正「新竹市政府編制表」(增置技佐2名,減列書記2名)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環保局
案由:新訂「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提案單位:衛生局
案由:有關修正「新竹市心理健康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1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新聞科)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經管涼亭及圍牆各1座,擬辦理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10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計畫」,本府配合自籌款新臺幣659萬元,擬請同意辦理墊付並依規定辦理轉正,並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辦理超支併決算,提請審議。
決議:追認通過。
三、提案單位:都發處
案由:為辦理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10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總經費共計3億402萬3,000元整(中央款全額補助),其中本年度所需經費計5,984萬4,600元(中央款),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依規定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文化局
案由:有關客家委員會核定補助「110年新竹市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乙案,總經費新臺幣424萬元整,其中中央款304萬元,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並依規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民政處
案由:有關「新竹市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份,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民政處
案由:廢止「新竹市政府獎勵宗教團體實施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產發處
案由:有關「新竹市促進產業發展暨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八、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新竹市非營利幼兒園退費基準」廢止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提案單位:人事處
案由:為修正「新竹市政府編制表」(增置技佐2名,減列書記2名)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環保局
案由:新訂「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提案單位:衛生局
案由:有關修正「新竹市心理健康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1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