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請問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應如何申請?條件為何?免稅車輛有排氣量(CC數)限制嗎?
1.身心障礙者本人為車主者,由稅捐稽徵機關主動審核免稅。另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如擁有多輛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選擇欲免稅的車輛,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向車籍向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免徵。
2.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車輛須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法院選定與身心障礙者同一戶籍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仍要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自行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3.免稅申請無排氣量之限制,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即免稅限額最高可減免11230元,超過部分則仍須繳納。
4.如符合資格者,請自行列印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填寫,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郵寄至本局辦理,或至本局網站線上申辦登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