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集
更新日期:
113-05-10
發布單位:
財政處
類 別:
財稅服務
販賣私菸、私酒、劣菸、劣酒者,有何處罰?
1、販賣私菸、私酒;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依涉案情節,最高以新臺幣6百萬元為限。
2、販賣劣菸、劣酒: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依涉案情節,最高以新臺幣2千萬元為限。如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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