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新聞

針對議員質詢本局取締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作為如何,警察局說明
發布日期:106-05-26
發布單位:警察局   類別:當日新聞

新竹市議會第九屆第五次定期會今日進行單位業務質詢,新竹市議員吳青山針對本局取締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議題提出質詢,警察局說明如下:
 
(一)機動車輛噪音取締:權責機關為本市環保局,本局配合聯合稽查,每月2次,自105年10月至106年4月份計行聯合稽查14次,現場攔查發現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車輛,由環保局人員開立通知書,擇期至環保局複檢。
 
(二)機動車輛設備不全(含排氣管)取締:權責機關為本局,員警於執行巡邏或路檢勤務時,攔查發現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之車輛,現場確認有改裝事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之1項第2款:「…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舉發違規;若為噪音部分,逕行拍照存證並將相關佐證資料在行政院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進行橫向聯繫通報,並由本市環保局據以通知車主限期到檢。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
聯絡人:李宏霖
聯絡電話:03-5237657、手機097538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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