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新聞

買屋省荷包,107年起屋簷、雨遮不再納入實坪計算
發布日期:106-01-13
發布單位:地政處   類別:當日新聞

鑒於房地產價格不斐,屋簷、雨遮僅有功能性無實坪用途,為免房價灌水,「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已於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屋簷」、「雨遮」將不再受理登記,並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
 
新竹市政府地政處吳堂安處長表示,107年起「屋簷」、「雨遮」無法站立的虛坪將全面取消登記,不再計入實際使用坪數,讓民眾看得到用得到,預防花大錢買到虛坪。購屋時不能只比登記坪數,也要考量公設比,換算出室內實際坪數的單價,才是聰明的購屋方式。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測量登記制度,維護消費者權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主要回應各界期待改善建物虛坪問題,將無法供人員生活實質滯留的「屋簷」、「雨遮」,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另為逐步與國際接軌,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並考量本次變革,屬制度重大變動,為讓民眾及產業界能有充分時間因應,故將新制適用的時點訂為107年1月1日。
 
 另為避免影響計畫或興建中建物之相關民眾權益,該規則訂有過渡條款,新制於107年1月1日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而都市更新案件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有關申請建造執照法規之適用規定,於新制實施前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亦得依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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