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席致詞:略。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專案報告
報告單位:都市發展處
案由:城鎮之心-步行城市專案報告,提請鑒察。
秘書長提示:感謝陳處長精彩又詳實的簡報,內政部營建署已將這套簡報視為模範,並提供各縣市政府參考,同時該計畫也獲內政部原則同意補助,這是都市發展處同仁及相關局處共同努力的成果。此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已獲立法院三讀通過,請各局處積極準備提案申請補助,為了精準掌控各項提案進度,請行政處彙整各局處之相關提案項目及經費等資料,併入每週工程進度管控會議中檢討。
主席裁示:
一、 有關秘書長提示事項,請行政處及相關單位落實辦理,以竟事功。
二、 今(106)年7月11日內政部葉部長蒞市聽取城鎮之心-步行城市簡報時表示,本府確實有因地盤整,加上市府團隊的用心,才能在關鍵時刻,提出亮眼的計畫,後續仍請各局處充分瞭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項目內容與業務窗口等相關訊息,期盼能夠爭取更多的中央補助款,以利市政建設更臻周延完善,達成社會的期待。
三、 新竹市值得、也應該擁有完善的公共環境與基礎建設,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能夠提升新竹市的公共建設及生活品質,為持續打造人本友善城市,平衡城市發展,請各局處持續積極向中央爭取最大資源來建設新竹、造福市民。未來各局處如成功申請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請務必透過適宜的採購方式,徵求優質的規劃設計與施工廠商,俾如期如質完成。
四、 餘准予備查。
肆、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全額補助本市辦理「106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之原學校聘任代理教師經費一案,共需新台幣65萬元整,擬動支第二預備金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並辦理超支併決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乙案補助款新臺幣39萬8,364元整,擬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並辦理超支併決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及管理維護計畫(因應文資法修正新增費用)」乙案,總經費新台幣40萬元整,擬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新竹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拆除暨新建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所需經費尚不足新台幣127萬3,678元,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為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撥付「竹光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第3期工程款經費計新臺幣6,000萬元整,擬提墊付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106年全國運動會」、「全市運動會」與最高層級賽事獎勵金所需經費1,400萬元整,擬辦理墊付,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辦理「106年度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增列總工程經費6,705萬3,000元,擬請同意墊付方式辦理,提請追認。
決議:追認通過。
八、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市「歷史建築『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修復再利用第一期工程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案,總經費782萬3,000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款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國定古蹟進士第第二進假設工程案」,總經費478萬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106-107年度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經費150萬元乙案,擬請同意辦理墊付,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為「新竹市文化局風城願景館委託經營管理計畫」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新竹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三、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新訂「新竹市政府補助學校及體育團體參加體育競賽及移地訓練經費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四、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新竹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五、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修正「新竹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第九點及第四點附表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六、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有關「新竹市道路管理規則」廢止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七、提案單位:地政處
案由:為「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權責劃分及作業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八、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新竹市立育賢國民中學經管圍牆1座,擬辦理部分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專案報告
報告單位:都市發展處
案由:城鎮之心-步行城市專案報告,提請鑒察。
秘書長提示:感謝陳處長精彩又詳實的簡報,內政部營建署已將這套簡報視為模範,並提供各縣市政府參考,同時該計畫也獲內政部原則同意補助,這是都市發展處同仁及相關局處共同努力的成果。此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已獲立法院三讀通過,請各局處積極準備提案申請補助,為了精準掌控各項提案進度,請行政處彙整各局處之相關提案項目及經費等資料,併入每週工程進度管控會議中檢討。
主席裁示:
一、 有關秘書長提示事項,請行政處及相關單位落實辦理,以竟事功。
二、 今(106)年7月11日內政部葉部長蒞市聽取城鎮之心-步行城市簡報時表示,本府確實有因地盤整,加上市府團隊的用心,才能在關鍵時刻,提出亮眼的計畫,後續仍請各局處充分瞭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項目內容與業務窗口等相關訊息,期盼能夠爭取更多的中央補助款,以利市政建設更臻周延完善,達成社會的期待。
三、 新竹市值得、也應該擁有完善的公共環境與基礎建設,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能夠提升新竹市的公共建設及生活品質,為持續打造人本友善城市,平衡城市發展,請各局處持續積極向中央爭取最大資源來建設新竹、造福市民。未來各局處如成功申請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請務必透過適宜的採購方式,徵求優質的規劃設計與施工廠商,俾如期如質完成。
四、 餘准予備查。
肆、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全額補助本市辦理「106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之原學校聘任代理教師經費一案,共需新台幣65萬元整,擬動支第二預備金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並辦理超支併決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乙案補助款新臺幣39萬8,364元整,擬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並辦理超支併決算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及管理維護計畫(因應文資法修正新增費用)」乙案,總經費新台幣40萬元整,擬請同意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納入預算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新竹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拆除暨新建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所需經費尚不足新台幣127萬3,678元,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五、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為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撥付「竹光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第3期工程款經費計新臺幣6,000萬元整,擬提墊付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六、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106年全國運動會」、「全市運動會」與最高層級賽事獎勵金所需經費1,400萬元整,擬辦理墊付,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七、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為辦理「106年度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增列總工程經費6,705萬3,000元,擬請同意墊付方式辦理,提請追認。
決議:追認通過。
八、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市「歷史建築『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修復再利用第一期工程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案,總經費782萬3,000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款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局辦理「國定古蹟進士第第二進假設工程案」,總經費478萬元整,擬請同意以墊付方式辦理,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106-107年度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經費150萬元乙案,擬請同意辦理墊付,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提案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案由:為「新竹市文化局風城願景館委託經營管理計畫」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新竹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三、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新訂「新竹市政府補助學校及體育團體參加體育競賽及移地訓練經費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四、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新竹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五、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有關修正「新竹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第九點及第四點附表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六、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有關「新竹市道路管理規則」廢止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七、提案單位:地政處
案由:為「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權責劃分及作業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八、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新竹市立育賢國民中學經管圍牆1座,擬辦理部分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