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本市南門公有零售市場主體建築物自113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該區域內使用人請於113年6月30日前返還攤位,始得申請安置或核發補助費。
發布單位:
行政處
發布日期:
113-03-25
類 別:
一般公告
詳細內容:
請依公告執行
相關附件:
公告1130051214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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