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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衛生局公布抽驗清明食品,一件輔導改善後再複驗
發布日期:106-03-30
發布單位:衛生局   類別:衛生醫療

新竹市衛生局今(30)日表示,為維護清明食品衛生安全,於3月份在轄內市場、潤餅專賣店、食品製售場所抽驗潤餅、菜包、米苔目、豆芽菜、紅龜粿、壽桃等計20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已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水楊酸、對羥苯甲酸)、衛生標準(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漂白劑(二氧化硫)、甲醛,檢驗結果1件法式沙拉捲(大腸桿菌群過量),初驗衛生標準不符規定,已針對本轄不合格業者予限期改善並進行輔導後再複驗,抽驗名單(附件一)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 dep.hcchb.gov.tw/
 
大腸桿菌群為食品的衛生指標,數量過高表示業者製作過程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而導致交叉污染。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違反規定者爰依同法第48條第7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市民食的安全,新竹市衛生局將持續不定期抽驗市售食品。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清明節製品時,應選擇商譽良好且作業場所清潔衛生的店家,選購食品看清楚標示勿購買來路不明、過白或過於鮮艷的產品,購買潤餅、粿類即食食品應儘速食用完畢,以免影響品質,另掃墓祭拜食品,長時間常溫下放置,容易有微生物滋生,故應注意食品的冷藏或冷凍保存,且宜加熱後再食用。
 
民眾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歡迎撥打專線1999或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3)5353170。
 
新聞資料提供: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發言人:楊副局長清媚  聯絡電話: 0933978412
聯絡人: 鄭科長舒倫  聯絡電話: 0916832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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