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席致詞:略。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經管操場跑道1座,擬辦理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本府辦理106年度「新竹市濕地型保護區經營管理計畫」經費新台幣180萬元整,本府配合款115萬元整,共計新台幣295萬元整,擬動支第二預備金45萬元,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補助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106年度「養牛產業結構調整計畫-乳牛」中央款4萬7,000元及「加強動物用藥品抽查取締及宣導工作計畫」中央款人事費差額1,000元,共計4萬8,000元,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及第3款納入動物保護及防疫-動物保護及防疫工作-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擬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本市竹光國民中學專科大樓新建工程(建築工程)第二次變更設計新增經費316萬4,908元擬動支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積賸餘款並辦理補辦預算,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肆、各單位報告
報告單位: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案由:本市爭取環保署107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拔尖級)」計畫經費實地現勘案,提請鑒察。
裁示:
一、為爭取環保署107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拔尖級)」計畫補助經費,下列事項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一)環保署訂於本(7)月13日下午至本市進行第2階段實地現勘,請都市發展處、產業發展處及城市行銷處等單位積極強化護城河、士林市場、青草湖等處之公廁及周邊環境的清理與維護。
(二)請環境保護局檢視環保署歷年來對於相關案件之建議事項,並加強注意改善。
(三)請都市發展處、產業發展處、城市行銷處、工務處、衛生局及三區區公所等單位副主管以上層級,陪同委員及環保署長官實地現勘。
二、餘准予備查。
貳、一週輿情報告
報告單位:行政處
案由:新竹市政府輿情週報,提請鑒察。
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提案
一、提案單位:財政處
案由: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經管操場跑道1座,擬辦理報廢拆除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本府辦理106年度「新竹市濕地型保護區經營管理計畫」經費新台幣180萬元整,本府配合款115萬元整,共計新台幣295萬元整,擬動支第二預備金45萬元,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提案單位:產業發展處
案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補助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辦理106年度「養牛產業結構調整計畫-乳牛」中央款4萬7,000元及「加強動物用藥品抽查取締及宣導工作計畫」中央款人事費差額1,000元,共計4萬8,000元,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及第3款納入動物保護及防疫-動物保護及防疫工作-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擬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四、提案單位:教育處
案由:本市竹光國民中學專科大樓新建工程(建築工程)第二次變更設計新增經費316萬4,908元擬動支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積賸餘款並辦理補辦預算,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肆、各單位報告
報告單位: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案由:本市爭取環保署107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拔尖級)」計畫經費實地現勘案,提請鑒察。
裁示:
一、為爭取環保署107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拔尖級)」計畫補助經費,下列事項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一)環保署訂於本(7)月13日下午至本市進行第2階段實地現勘,請都市發展處、產業發展處及城市行銷處等單位積極強化護城河、士林市場、青草湖等處之公廁及周邊環境的清理與維護。
(二)請環境保護局檢視環保署歷年來對於相關案件之建議事項,並加強注意改善。
(三)請都市發展處、產業發展處、城市行銷處、工務處、衛生局及三區區公所等單位副主管以上層級,陪同委員及環保署長官實地現勘。
二、餘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