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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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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提醒市民 DIY酒品不得販售 以免觸法
發布日期:106-05-23
發布單位:財政處   類別:法規行政

炎炎夏日即將到來,有些民眾會以購自市場或自產農產品,如梅子、葡萄等水果作為製酒原料 DIY 釀製酒品,但在享受 DIY 之餘,請當心別因誤觸法規而瘦了荷包。
 
新竹市政府財政處表示,依據現行菸酒管理法規定,產製酒品須取得財政部核准製酒執照,未取得製酒執照所產製的酒,稱為私酒,將被處以新臺幣 5 萬元以上罰鍰;然而政府為符合民情需要,所製私酒數量在 100 公升以內(成品及半成品之合計)僅供自用,且未有販賣或贈送行為者,則不予處罰。另如有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私酒者,將處以新臺幣3 萬元以上罰鍰。
 
為維護菸酒管理秩序及保障消費者健康,民眾如有發現違法菸酒,歡迎撥打新竹市政府私劣菸酒檢舉專線03-5249158、市府1999市民專線或菸酒免付費檢舉電話0800-867-890 通報。如查獲私劣菸酒,檢舉人獎勵金以罰鍰金額20%計算,每案最高額獎金可達新臺幣 480 萬元。歡迎民眾共同打擊不法,維護自身健康。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金融與菸酒管理科
聯絡人: 陳廷芳科長
聯絡電話:  (03)521612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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